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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生余录(上)\ 憎爱

老子曰∶甚爱必大费,多藏必浓亡。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。甚爱色,费精神,甚爱则遇祸患。所爱者少,所费者多。惟知足知止,则身可不辱不危也,故可长久。

憎爱损性伤神。心有所憎,不用深憎,常运心于物,平等。心有所爱,不用深爱,如觉颇偏,寻即改正。不然,损性伤神。

多好则专迷不理,多恶则憔悴无惟,戕生之斧也。

《淮南子》曰∶好憎者,使人心劳。弗疾去则志气日耗,故不能终其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