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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四失论七十一

黄帝坐明堂,雷公侍坐。黄帝曰: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,试言得失之意,所以得之?所以失之?雷公对曰:循经受业,皆言十全,其时有过失者,愿闻其事解也。帝曰:子年少智未及耶?将言以杂合耶?夫经脉十二,络脉三百六十五,此皆人之所明知,工之所循用也。所以不十全者,精神不专,志意不理,外内相失,故时疑殆,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,此治之一失矣。

言以杂合,言以杂合而淆乱也。

受师不卒,妄作杂术,缪言为道,更名自功,妄用砭石,后遗身咎,此治之二失也。

受师不卒,受于师者,不能卒业也。卒,终也。

不适贫富贵贱之居,坐之薄厚,形之寒温,不适饮食之宜,不别人之勇怯,不知比类,足以自乱,不足以自明,此治之三失也。

适,合也。

诊病不问其始,忧患饮食之失节,起居之过度,或伤于毒,不先言此,卒持寸口,病何能中,妄言作名,为粗所穷,此治之四失也。[i]卒,音猝。[/i]

毒,毒药。妄言作名,妄立名目。粗,粗工也。

是以世人之语者,驰千里之外,不明尺寸之论,诊无人事,治数之道,从容之葆。妄治时愈,愚心自得,坐持寸口,诊不中五脉,百病所起,始以自怨,遗师其咎。是故治不能循理,弃术于市。

世人之语者,论医者也。诊无人事,治数之道,从容之葆,著至教论所谓从容不出,人事不殷也。[i]疏五过论:从容人事,以明经道。[/i]葆,珍藏也。

呜呼!窈窈冥冥,敦知其道!道之大者,拟于天地,配于四海,汝不知道之谕,受以明为晦,是失吾过矣。以子知之,故不告子。[i]是失吾过三句,旧误在示从容论。[/i]

谕,诲谕;受,受业。汝不知道之谕,受以明为晦,是其失四失。由吾之过矣。平日以子知之,故不告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