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光眼
原发性青光眼 按照前房角闭合的发病机理可分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。在我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是所有青光眼类型中最常见的,并且通过早期发现绝大多数可以获得治愈。
闭角型青光眼又分急性闭角青光眼和慢性闭角青光眼。
急性闭角青光眼 又称为急性充血性青光眼,是老年人常见眼病之一,多见于50岁以上的妇女,男女之比约为1∶2。两眼常先后或同时发病。急性发作时病人多合并头痛、眼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虹视及视蒙等一系列自觉症状。有些女性患者往往因情绪激动诱发急性闭角青光眼的发作。其症状除上述外,病人有剧烈眼痛感,同侧头痛,严重者仅留眼前指数或光感。同时有以下体征:
(1)眼压升高,一般在6.65~10.64千帕(50~80毫米汞柱),个别严重病例甚至高达13.3千帕(100毫米汞柱)以上,由上睑指压眼球坚硬如石。此种病例应即去医院采取紧急处理,否则有迅速失明的危险;
(2)瞳孔散大,由于眼压急剧升高使瞳孔括约肌麻痹,出现瞳孔散大;
(3)角膜水肿,眼压突然升高至5.32千帕(40毫米汞柱)以上,破坏角膜内皮细胞,出现角膜水肿,表现为雾状或毛玻璃状,上皮发生水泡。
急性青光眼是容易致盲的眼病之一,因此必须进行紧急抢救处理。其治疗原则是:
(1)应先用缩瞳剂,高渗脱水剂,迅速降低眼压,使已闭塞的前房角开放;
(2)眼压下降后及时选择适当手术防止再发。
对中年以上经常有眼胀、头痛、视蒙、虹视等自觉症状者,应考虑有闭角青光眼的可能。要进行常规的前房深度检查,早期发现本病以防止急性闭角青光眼的发作。
慢性闭角青光眼 慢性闭角青光眼可发生于成年人的各个年龄组,无明显性别差异。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病史。或多或少的眼部不适、发作性视蒙、虹视为其特点。夏季多于冬季,多数病人在傍晚或午后出现症状,经过睡眠或充分休息后,眼压可恢复正常,症状消失。少数病人无任何症状,偶尔遮盖健眼发现患眼视力下降甚至完全失明,若不详细检查房角情况,容易误诊。早期病例眼底检查可以完全正常,到了发展期或晚期,则显示程度不等的视神经乳头凹陷扩大及萎缩。病人眼压升高为突然发生。开始一段时期的发作具有明显的时间间隔,晚上仅持续1~2小时或数小时,翌日清晨,眼压完全正常。随着病情发展,这种发作性高眼压间隔时间愈来愈短,高眼压持续时间愈来愈长。一般高眼压约为5.32~7.98千帕(40~60毫米汞柱)少数病例可超过这个范围。
本病早期,在两次发作的间隔期内,测量眼压是正常的。发展期,基压逐渐升高,在间歇期眼压也不能达到正常。由于上述原因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早期发现较困难,因而治疗往往不够及时,所以一旦病人感到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体征,就应即去医院诊断治疗,以免延误。
开角型青光眼 开角型青光眼也称为慢性单纯性青光眼,其主要特点是高眼压状态下前房角宽而开放。
病人的一般眼部表现:大多数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病人无任何症状,仅少数人在眼压升高时感到头昏、头痛、眼胀或视蒙等。但是,这些症状无诊断价值。
病的早期眼压不稳定,一天之内仅有数小时眼压升高。因此,只有测量24小时眼压曲线才有助于诊断。随着病情发展,基压逐渐升高。当基压与高峰压之间的差值甚小或接近于零时,就意味着本病发展到最后阶段。眼底表现为视神经乳头凹陷增大,正常人乳头杯/盘比在0.4以下。若超过0.6或两眼杯/盘比之差超过0.2,应进一步作排除青光眼检查,并注意与先天性异常区别。其次,视乳头出现变化时,就会出现视野缺损。正常情况下,每个眼睛都有一定的视野(可见)范围,得病后,视野范围会相应缩小。因此,有下列情况者,应作为怀疑本病的理由,必须作排除青光眼的检查:
(1)高眼压痕;
(2)视乳头杯盘比值>0.6者;
(3)有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家族史;
(4)一眼发生慢性单纯性青光眼,另眼应尽早检查。一旦检查获得阳性结果必须及时治疗。
治疗原则:
(1)先用药物治疗;
(2)先用低浓度然后用高浓度的药液;
(3)若各种药物而且在最大药量下,眼压仍不能控制者,即需考虑手术治疗。
先天性青光眼 先天性青光眼是一种胚胎期前房角发育异常、阻碍了房水排出所致的疾病。本病属遗传性疾病,男女之比大约为2∶1。原发性先天性青光眼,发病多为双眼,单眼占25%~30%。
患儿初生时即可出现典型症状,如眼球及角膜扩大,角膜混浊等,此种情况也称为牛眼。因为眼球的损害早在母体内发生,尽管出生后早期控制眼压,其视力预后也不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