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毒赤丸
《古今录验》引《胡录》,(见《外台》卷十三)八毒赤丸
别名 | 李子豫赤丸、八毒丸、杀鬼杖、斩鬼丹、杀鬼杖子 |
制法 | 上为末,炼蜜为丸,如小豆大。 |
功能主治 | 五尸症积,及恶心痛、蛊疰、鬼气,无所不疗,鬼疰病。 |
用法用量 | 李子豫赤丸(原书同卷)、八毒丸(《圣济总录》卷一○○)、杀鬼杖(《卫生宝鉴》卷二十)、斩鬼丹、杀鬼杖子(《不居集》下集卷十六)。 |
注意 | 忌猪肉、狸肉、芦笋、生血等物。 |
临床应用 | 1.鬼疰:入国信副使许可道到雄州,请予看脉。予诊之,脉中乍大乍小,乍短乍长。此乃气血不匀,邪气伤正。本官说:在路到邯郸驿中,夜梦一妇人,着青衣,不见面目。用手去胁下打了一拳,遂一点痛,往来不止。兼之寒热而不能食,乃鬼击也。予曰:可服八毒赤丸。本官言:尝读《名医录》中,见李子豫八毒赤丸,为杀鬼杖。予遂与药三粒,临卧服,明旦下清水二升,立效。又进白海青陈庆玉第三子,因昼卧于水仙庙中,梦得一饼食之,心怀忧思,心腹痞满,饭食减少、约一载有余,渐渐瘦弱,腹胀如蛊,屡易医药及师巫祷之,皆不效,又不得安卧,召予治之。予诊之,问其病始末,因思之:此疾既非外感风寒,又非内伤生冷,将何据而医?予思李子豫八毒赤丸颇有相当,遂合与五七丸服之,下清黄涎斗余,渐渐气调,而以别药理之,数月良愈,不二年身体壮实如故。 2.《医统》:戊午秋,甫在杭城过,遇饭店一妇,年三十,颇姿,因往神庙烧香,被热,途中饮凉水一碗,归而腹胀不食,渐觉昏闷,遂至妄言妄见,皆云附邪,巫祷不效,余带有八毒赤丸,因与七粒,令服下,遂下黑汁一桶,其妇遂软而伏卧不言,复进四君子汤,一剂而愈。 |
摘录 | 《古今录验》引《胡录》,(见《外台》卷十三) |